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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長沙市042號

2021-05-08 14:11     土地專欄

[提要]

    根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原國土資源部文件(建房[2017]80號)、《長沙市商住經營性用地出讓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和長沙市住宅用地“限房價、競地價”試點要求,經長沙市人民政府批準,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決定以網上掛牌方式出讓位于長沙市岳麓區(qū)望岳街道藕塘村(金星路兩廂及雷鋒大道兩廂片區(qū)C07-A04-01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一.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掛牌交易活動。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按《長沙市商住經營性用地出讓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和本須知的要求確定競得人。
三.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規(guī)劃指標要求及掛牌條件等:

(一)土地使用權人及使用權類型
本次出讓土地系湖南省人民政府《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單》(2020)政國土市字第144號、(2019)政國土字第548號內部分統(tǒng)征地。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是本次掛牌交易的申請方,由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擔交地責任。
(二)土地范圍:本次出讓土地四至詳見宗地圖。
(三)土地總面積為55528.57平方米,出讓面積為55528.57平方米。
詳見長沙市規(guī)劃勘測設計研究院編號為DJ-202101-231的測量報告。
(四)宗地現(xiàn)狀:紅線范圍外通路、通電、供水、排水、通訊、通氣,紅線范圍內場地自然地貌,已完成拆遷安置補償。
(五)規(guī)劃用途:二類居住用地(R2)。
(六)出讓年限: 70年。
(七)規(guī)劃指標要求:容積率≤1.78,建筑密度≤30%,綠地率≥30%。其他要求詳見案卷編號為20210198XDGH1-1的《建設用地規(guī)劃條件(建筑類)》、藍線圖。
(八)根據(jù)長沙市土地管理委員會2021年第1次會議精神,同意該宗地掛牌出讓,掛牌條件為:
1.根據(jù)《長沙市商住經營性用地出讓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長資規(guī)發(fā)〔2020〕170號),該宗地須競自持租賃住房,最大可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98841平方米,競報幅度按300平方米/次確定。
2.項目建設須按相關文件落實裝配式建筑和教育配套要求。
3.競得人必須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精美街道”規(guī)劃建設管理的通知》(長住建發(fā)﹝2021﹞25號)要求,保證該項目建筑前區(qū)滿足相鄰城市規(guī)劃道路的協(xié)同設計要求,并無條件在建筑前區(qū)承擔城市規(guī)劃道路的人行道功能,以及承擔沿道路公共附屬設施放置和后續(xù)的相關建設維護管理協(xié)調工作。
4.土地掛牌出讓最高限價為71166萬元,住宅(毛坯)銷售價格按照我市政策進行價格監(jiān)制。
四.競買資格及要求:
(一)競買資格
為保證長沙市住宅用地“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對參加本宗地的申請競買人(以下簡稱競買人)資格要求如下:
1.符合有關規(guī)定及本須知規(guī)定資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通過申請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出讓活動;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lián)合申請。
2.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競買人不得同時參加本宗地的競買。
3.競買人及其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的競買人不得同時參加本宗地的競買;由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直接控股和間接控股的競買人不得同時參加本宗地的競買。競買人須提供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自本須知公告之后蓋章確認的能體現(xiàn)競買人股東出資情況、組織結構的企業(yè)基本信息查詢單及由競買人蓋章確認的能體現(xiàn)競買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間接控股的股東結構關系的樹形圖。
競買人須對上述資格要求出具書面《符合競買資格的承諾書》,承諾書中須明確如未按本須知對競買人的規(guī)定要求參加宗地競買的,同意按違約處理,并接受①取消競得資格或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②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全額扣除、不予退還③1年內不得參加長沙市的土地競買的違約處理方式。
(二)競買要求
1.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競買人繳付土地競買保證金的資金來源不得為銀行貸款、股東借貸、轉貸和募集資金。競買人須對此條款出具書面《競買保證金承諾書》;如競買保證金來源不符合要求,其所交納的保證金將扣除5%后退還原支付賬戶。
2.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只能在互聯(lián)網上,通過長沙國土資源網上交易系統(tǒng)(http://gtjy.csggzy.cn,以下稱網掛系統(tǒng))進行。只有通過辦理數(shù)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按要求足額交付競買保證金的競買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
3.競買人參與競買時,必須以人民幣競價。
五.申請和資格審查:
(一)掛牌文件取得
競買申請人登錄網掛系統(tǒng),可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6月1日,在網上瀏覽或下載本次掛牌出讓相關信息,具體包括:
1.《長沙市網上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則》。
2.《長沙市國土資源網上交易操作說明》。
3.《長沙市商住經營性用地出讓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
4.《長沙市國土資源交易現(xiàn)場搖號操作實施細則》。
5.《關于商住經營性用地配建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
6.《長沙市租賃住房房源籌集暫行辦法》。
7.《商住經營性用地建設租賃住房項目履約協(xié)議書》。
8.掛牌出讓公告。
9.掛牌出讓須知。
10.宗地界址圖。
11.宗地規(guī)劃指標要求。
12.宗地規(guī)劃藍線圖。
13.《付款與交地協(xié)議》。
14.《交地確認書》。
15.競買申請書(樣本)。
16.《網上報價資格確認書》(樣本)。
17.《符合競買資格的承諾書》(樣本)。
18.《競買保證金承諾書》(樣本)。
19.《現(xiàn)場搖號資格審查通知書》(樣本)。
20.《現(xiàn)場搖號資格確認書》(樣本)。
21.《最高報價人確認書》(樣本)。
22.《現(xiàn)場搖號競得人確認書》(樣本)。
23.其他相關文件。
(二)辦理數(shù)字證書
辦理數(shù)字證書是參加本次網上掛牌出讓活動的必經程序,競買人應當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到具有國家信息產業(yè)部門頒發(fā)電子認證服務資質證書、由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依規(guī)確定的服務機構申請并辦理好數(shù)字證書及電子簽章。
數(shù)字證書及電子簽章的辦理流程詳見: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099/。
(三)確認競買人資格
競買人辦理好數(shù)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決定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競買的,應按網掛系統(tǒng)要求填寫真實有效的競買人身份等相關信息并向網掛系統(tǒng)提交申請書,申請書中應明確注明競買人在競得土地后是否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競買人單獨競買競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新公司須為競買人的全資子公司;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本宗地進行聯(lián)合競買的,應當按要求如實填寫聯(lián)合競買各方的相關信息,并明確各方出資比例及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主體,競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fā)建設的,新公司的出資構成須與競買申請書中的申明內容一致。
競買人應根據(jù)網掛系統(tǒng)生成的隨機保證金賬號足額交納符合資金來源要求的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應當以競買人的身份交納。競買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足額交納了競買保證金至指定賬號的獲得競買報價資格,競買人未按時交納競買保證金或未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的,不能獲得競買報價資格。
每筆競買保證金只對應一宗地,需競買多個宗地的,須分別交納競買保證金。
(四)答疑及現(xiàn)場踏勘
競買人對掛牌文件有疑問的,可向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咨詢;有意競買者可自行到宗地現(xiàn)場踏勘,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及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不組織對地塊的現(xiàn)場踏勘。
六.本次掛牌出讓活動有關時間:
掛牌時間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具體如下:
(一)掛牌起始時間:2021年5月20日上午8時。
(二)掛牌截止時間:2021年6月1日上午9時。
(三)掛牌報價時間:掛牌期間內。
七.競買保證金:
(一)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不得為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如競買保證金來源不符合要求,其所交納的保證金將扣除5%后退還原支付賬戶。
(二)競買人應按規(guī)定將競買保證金足額匯入指定賬戶。
(三)掛牌競買成交后,自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用于沖抵掛牌交易服務費,其剩余款額依次轉作該受讓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定金及地價款。
(四)競得人通過網掛系統(tǒng)線上申請辦理保證金結轉手續(xù);未競得人交付的競買保證金,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全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原支付賬戶,不計利息。
(五)本宗地競買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下午17時整,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叁億壹仟壹佰叁拾伍萬元整[¥31135.00萬元]。
開戶單位: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 戶 行:長沙銀行華瑞支行
賬    號:隨機保證金賬號
八.本宗地掛牌出讓的有關價格和稅費:
(一)本宗地的掛牌起始價、增價幅度、土地交易最高限價:
1.起始價為人民幣陸億貳仟貳佰柒拾萬元整[¥62270.00萬元]。包括①統(tǒng)征地成本;②土地使用權純出讓金;③地價差;④加掛成本。不包括:本次掛牌出讓應繳納的價外稅費、掛牌交易服務費。
2.增價幅度為人民幣陸佰貳拾萬元(¥620.00萬元)。
3.土地交易最高限價為人民幣柒億壹仟壹佰陸拾陸萬元整[¥71166.00萬元]。
(二)本次掛牌出讓應繳納的價外稅費由交易雙方按相關規(guī)定繳納。
(三)掛牌交易服務費由競得人按規(guī)定支付。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可在競得人所交付的競買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掛牌交易服務費。
九.本宗地最大可競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以下簡稱可競建筑面積)和競報幅度:
1.可競建筑面積為98841平方米。
2.競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以下簡稱競自持)最小幅度為300平方米,每次競報面積幅度不得高于最小幅度的 10倍。
十.成交價款、有關稅費的交付以及土地使用權的交割:
(一)競得人應當在《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時與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付款與交地協(xié)議》。
(二)競得人應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三)競得人應當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個月內向指定的銀行賬戶支付土地成交價款的50%(含競買保證金),余款在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付清。逾期未付清土地價款的,按出讓合同約定處理。
(四)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在競得人按規(guī)定繳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及相關稅費后1個月內將本次掛牌交易土地按現(xiàn)狀土地條件交付給競得人,并于交地之日與競得人簽訂《交地確認書》,競得人未繳清土地成交價款前交地方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不得交地。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與競得人因《交地確認書》的履行產生的任何違約爭議由交地雙方自行協(xié)商或訴訟解決,與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及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無關。
(五)在支付了全部成交土地價款及相關稅費且簽訂了《交地確認書》后,競得人方可依法申請辦理不動產權登記,領取《不動產權證書》。
十一.掛牌程序:
(一)公布網上掛牌信息
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有關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期、規(guī)劃要求、起始價、增價規(guī)則、增價幅度、土地交易最高限價、可競建筑面積及競報幅度等予以公布。有意競買者可登錄 (http://gtjy.csggzy.cn)查詢。
(二)網上掛牌報價和競價
1.網掛系統(tǒng)從掛牌起始時間(即2021年5月20日上午8時)起開始接受報價。
2.辦理好數(shù)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按要求足額交付競買保證金并經網掛系統(tǒng)確認的競買人通過網掛系統(tǒng)進行報價。
3.競買人在網上掛牌期間只能進行一次有效報價,且報價不得超過一個加價幅度,第一個報價的競買人只能按起始價報價(有效報價是指經網掛系統(tǒng)確認的競買人通過網掛系統(tǒng)進行報價并為網掛系統(tǒng)接受并公布的報價)。
4.網掛系統(tǒng)對符合條件的報價予以接受并公布。
5.網掛系統(tǒng)繼續(xù)接受新的報價。
6.競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
(1)報價未在掛牌期限內收到的。
(2)報價因競買人網絡原因未在掛牌報價期限內收到的。
7.報價規(guī)則:
(1)競買人通過網掛系統(tǒng)進行報價,初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
(2)報價以增價方式進行,每次加價幅度為本須知規(guī)定的一個增價幅度。
(3)在掛牌期間,競買人只能一次報價;在限時競價期間,競買人可多次報價。
(4)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不得撤回。
(三)掛牌截止
1.網掛系統(tǒng)將在掛牌截止時間(即2021年6月1日上午9時)自動確定掛牌截止。網掛系統(tǒng)顯示最高有效報價。
2.在掛牌期限截止前,競買人必須進行一次有效報價,才有參加網上限時競價、競自持及申請搖號資格。如在網上掛牌期限截止前有效報價已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在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前的差額已不足一個加價幅度時,則網掛系統(tǒng)自動將該差額作為最后一個報價幅度),未取得有效報價的競買人仍能在網上掛牌期限截止前按土地交易最高限價報價作為有效報價取得網上限時競自持及申請搖號資格。
3.掛牌期限屆滿時:
(1)經網掛系統(tǒng)確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進行了有效報價且有效報價未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的,網掛系統(tǒng)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階段。
(2)經網掛系統(tǒng)確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進行了有效報價且有效報價已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的,按《長沙市商住經營性用地出讓限地價/溢價競自持租賃住房實施細則(試行)》要求,不再進入網上競價階段。
掛牌期限截止后,有多宗地進入限時競價的,網掛系統(tǒng)按掛牌公告次序依次競價。
(四)網上限時競價
掛牌期限截止后,經網掛系統(tǒng)確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進行了有效報價且有效報價未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的,網掛系統(tǒng)進行4分鐘的倒計時,提示競買人即將進入限時競價階段。4分鐘后網掛系統(tǒng)自動進入限時競價階段,并自動以高于當前最高報價一個增加幅度的價格為競價的起始價組織網上限時競價,競買人在網上限時競價期間的競價每次只能增加一個加價幅度。在掛牌期間已進行了有效報價的競買人自動獲得參加限時競價的資格。網掛系統(tǒng)以4分鐘倒計時為競價時限,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有新的報價,網掛系統(tǒng)即從接受新的報價起再順延4分鐘。每次4分鐘倒計時的最后1分鐘內,網掛系統(tǒng)出現(xiàn)限時競價即將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鐘倒計時截止時,如無新的競價或網上競價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時,網掛系統(tǒng)不再接受新的競價,網上限時競價結束。
(五) 網上限時競自持
網上掛牌期的報價或網上競價期的競價已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時,網掛系統(tǒng)進入4分鐘的倒計時,提示競買人即將進入競自持階段。4分鐘后,網掛系統(tǒng)將自動進入競自持階段,并自動以競自持最小幅度面積為起始面積組織網上限時競自持,在掛牌期間已進行了有效報價的競買人自動獲得網上競自持的資格。系統(tǒng)以4分鐘倒計時為競自持時限,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有競報自持面積,系統(tǒng)即從接受競報面積起再順延4分鐘;如在4分鐘倒計時內再有新的競報面積,系統(tǒng)即從接受新的競報面積起再順延4分鐘。每次4分鐘倒計時的最后1分鐘內,系統(tǒng)出現(xiàn)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即將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鐘倒計時截止時如無新的競報面積或競自持面積已達到可競建筑面積的100%(在達到可競建筑面積100%前的差幅不足一個最小幅度時,則網掛系統(tǒng)自動將該差幅作為最后一個競報幅度),網掛系統(tǒng)不再接受新的競報,網上限時競自持結束。如仍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要求繼續(xù)競買的,系統(tǒng)將進入現(xiàn)場搖號申請階段。
(六)搖號業(yè)務辦理流程
1.網掛系統(tǒng)進入現(xiàn)場搖號申請階段后,競買人須在30分鐘內在網掛系統(tǒng)完成參加搖號申請,并即時按要求上傳《現(xiàn)場搖號資格審查通知書》,提出現(xiàn)場搖號線下資格審查申請。
2.申請現(xiàn)場搖號的競買人須在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攜⑴《現(xiàn)場搖號資格審查通知書》⑵《競買申請書》⑶《網上報價資格確認書》⑷《競買保證金交納證明》⑸競買保證金銀行進賬單⑹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⑺經商業(yè)金融機構出具的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資金證明⑻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自本宗地掛牌出讓公告發(fā)布之日后蓋章確認的能體現(xiàn)股東出資情況、組織結構的企業(yè)基本信息查詢單⑼由競買人蓋章確認的能體現(xiàn)競買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間接控股的股東結構關系的樹形圖⑽《符合競買資格的承諾書》⑾有關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的所有資料原件(含申請搖號競買人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明確出資比例的聯(lián)合競買協(xié)議、本須知要求的相關資料等)到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辦理線下?lián)u號資格審查(以上資料需加蓋競買人單位公章)。
3.經核實符合本須知要求的,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在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參加現(xiàn)場搖號競買人頒發(fā)《現(xiàn)場搖號資格確認書》。
經核實不符合本須知要求的,競買人不能參加現(xiàn)場搖號活動。
對申請搖號競買人的搖號資格審查后,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可參加搖號競買人名單在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s://fwpt.csggzy.cn)、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網站(http://zygh.changsha.gov.cn)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發(fā)布顯示屏公示,公示期為3日;公示期內如有投訴和舉報,經查實確有違反規(guī)則要求的,取消其參加搖號的資格。
4.可參加本宗地搖號競買人名單公示期內無投訴和舉報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組織現(xiàn)場搖號,競買人憑《現(xiàn)場搖號資格確認書》及有效身份證件前往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參加現(xiàn)場搖號活動,未按時到達搖號現(xiàn)場的競買人,視同自動放棄搖號資格;可參加本宗地搖號競買人名單公示期內有投訴和舉報的,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可視情況適當順延時間組織現(xiàn)場搖號。
5.現(xiàn)場搖號結束后,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網掛系統(tǒng)向搖號確定的競得人發(fā)放《現(xiàn)場搖號競得人確認書》,競得人即時按要求將《現(xiàn)場搖號競得人確認書》上傳網掛系統(tǒng)申請辦理線下成交確認手續(xù)。
6.搖號確定競得人活動結束后,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搖號競得人結果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s://fwpt.csggzy.cn)、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網站(http://zygh.changsha.gov.cn)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發(fā)布顯示屏公示,公示期為3日;公示期內如有投訴和舉報,經查實確有違反規(guī)則要求的,取消其搖號競得人的資格,并將視情況重新按規(guī)則組織該宗地的掛牌交易活動。
(七)掛牌交易結果確認
1.掛牌期限屆滿時,無競買人報價的,掛牌不予成交;掛牌期限屆滿時,只有一位競買人進行有效報價的,報價者即為最高報價人,交易結果為有效報價。
2.網上限時競價結束時
(1)最高競價未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地價的,以網上限時競價期最高競價者為最高報價人,交易結果均為最高報價。
(2)限時競價中無人競價的,以掛牌期限內網上最高報價者為最高報價人,交易結果為最高報價。
3.網上掛牌期的報價或網上競價期的競價已達到土地交易最高限價,網掛系統(tǒng)競自持階段結束時:
(1)競自持建筑面積最大者為最高報價人;如只有一個競買人競自持,則該競買人為最高報價人。交易結果為最高限價+自持競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
(2)如無競買人競自持,則最先達到最高限價地價的競買人為最高報價人,交易結果為最高限價。
4. 網上競自持達到宗地可競建筑面積比例的100%,網掛系統(tǒng)進入現(xiàn)場搖號申請階段的:
(1)申請搖號階段結束時,如無競買人申請參加現(xiàn)場搖號,則最先達到可競建筑面積比例100%的競買人為最高報價人,交易結果為最高限價+自持競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100%可競建筑面積)。
(2)申請搖號階段結束時,如僅有一個競買人申請參加現(xiàn)場搖號,則該競買人為最高報價人,交易結果為最高限價+自持競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100%可競建筑面積)。
(3)申請搖號階段結束時,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競買人申請參加現(xiàn)場搖號,則由網上確定最高報價人轉為現(xiàn)場搖號產生競得人,系統(tǒng)會顯示現(xiàn)場搖號的時間和地點。現(xiàn)場搖號結束后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在網掛系統(tǒng)向競得人頒發(fā)《現(xiàn)場搖號競得人確認書》,交易結果為最高限價+自持競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100%可競建筑面積)。
(4)經審核只有一個申請搖號競買人符合本須知要求的,則該競買人為最高報價人,交易結果為最高限價+自持競報租賃住房建筑面積(100%可競建筑面積)。
(八)成交結果確認
1.最高報價人成交結果確認:
(1)最高報價人應當在網上掛牌報價或競價或競自持結束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將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上傳提交至網掛系統(tǒng),經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審核無誤后,網掛系統(tǒng)將向最高報價人頒發(fā)《最高報價人確認書》。
(2)最高報價人將《最高報價人確認書》上傳網掛系統(tǒng),并應當在網上掛牌報價或競價或競自持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持①《最高報價人確認書》②《競買申請書》③《網上報價資格確認書》④《競買保證金交納證明》⑤競買保證金銀行進賬單⑥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⑦經商業(yè)金融機構出具的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資金證明⑧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自本宗地掛牌出讓公告發(fā)布之日后蓋章確認的能體現(xiàn)股東出資情況、組織結構的企業(yè)基本信息查詢單⑨由最高報價人蓋章確認的能體現(xiàn)最高報價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間接控股的股東結構關系的樹形圖⑩《符合競買資格的承諾書》⑪有關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的所有資料原件(含最高報價人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明確出資比例的聯(lián)合競買協(xié)議、本須知要求的相關資料等)到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辦理線下資格審查手續(xù)(以上資料需加蓋最高報價人單位公章)。
(3)經核實符合本須知要求的,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出具函件,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依據(jù)此函件及《最高報價人確認書》、最高報價人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資料在掛牌報價或競價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與最高報價人線下簽訂《成交確認書》,確定最高報價人為本宗地競得人,同時競得人須與交地方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付款與交地協(xié)議》,競得人與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因《付款與交地協(xié)議》的履行產生的任何違約爭議由協(xié)議雙方自行協(xié)商或訴訟解決,與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及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無關。
(4)經核實不符合本須知要求的,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不予簽訂《成交確認書》,并將競得資格不合格的結果在網掛系統(tǒng)中公示。
2.現(xiàn)場搖號競得人成交確認
現(xiàn)場搖號競得結果公示期內無投訴和舉報的,現(xiàn)場搖號競得人應當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持《現(xiàn)場搖號競得人確認書》、《現(xiàn)場搖號情況記錄表》原件到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辦理線下簽訂《成交確認書》手續(xù),同時競得人須與交地方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付款與交地協(xié)議》,競得人與長沙麓山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因《付款與交地協(xié)議》的履行產生的任何違約爭議由協(xié)議雙方自行協(xié)商或訴訟解決,與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長沙市自然資源交易事務中心、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及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無關。
(九)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繳納成交地價款
競得人應當在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持《成交確認書》、《付款與交地協(xié)議》和有關參加本宗地網上掛牌交易的所有資料原件到湘江新區(qū)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向市財政等部門申辦成交地價款等有關費用的繳納手續(xù)。
(十)網上掛牌出讓結果公布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結果將在本宗地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長沙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s://fwpt.csggzy.cn)、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網站(http://zygh.changsha.gov.cn)和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發(fā)布顯示屏公布。
十二.注意事項:
(一)在本宗地競買申請之前,競買人須詳細閱讀本次網上掛牌出讓公告、須知及相關信息和交易條件,如有疑問可向湖南湘江新區(qū)土地儲備中心咨詢。競買申請一經提交,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文件及宗地現(xiàn)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
(二)因網絡延遲問題,競買人盡量避免在掛牌截止前最后幾秒鐘內才出價,以防止網掛系統(tǒng)無法及時接收到報價的情況發(fā)生。
(三)確定競得人后,《成交確認書》對競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的,其保證金作為違約金繳入財政專戶,并由競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最高報價人或現(xiàn)場搖號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競得人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最高報價人或競得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因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致使宗地再次掛牌交易成交價格低于競得人原成交價格的,掛牌出讓人保留對競得人兩次成交價格差的追索權。
(六)湘江新區(qū)與競得人所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將約定:
1.合同項下本宗地的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讓價款。
2.受讓人不按時足額繳納本宗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款項金額的1‰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本宗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七)土地競得人在取得本宗地使用權后,必須嚴格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利用條件進行開發(fā)建設。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長沙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在網上掛牌開始前和網上掛牌交易期間可發(fā)布公告中止或終止網上掛牌活動:
1.司法、監(jiān)察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依法中止或者終止出讓活動的。
2.涉及宗地使用條件變更等影響宗地價格的重要變動需要重新報批的。
3.因不可抗力、網絡入侵、系統(tǒng)故障等因素,導致網掛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行的。
4.依法應當中止或終止掛牌活動的其他情形。
網掛系統(tǒng)正常運行中,競買人計算機用戶端不能正常參與網掛系統(tǒng)交易活動的,后果由競買人承擔,網上掛牌出讓活動不中止,也不終止。
(九)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1.提供虛假信息、文件或者隱瞞事實的。
2.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
(十)用地要求
1.競得人應遵守建設用地《規(guī)劃條件書》的要求。
2.競得人按照規(guī)劃要求自行負責紅線范圍內小區(qū)配套建設。
3.競得人在用地過程中應服從新的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的規(guī)劃要求,承擔因城市建設規(guī)劃的調整而帶來的相應義務。
4.在該宗地上的建設項目竣工前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分割開發(fā)建設或對外分割轉讓所受讓的土地使用權。
5.競得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國發(fā)辦[2006]37號文件的要求進行開發(fā)。
(十一)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對本《須知》有解釋權,未盡事宜依照原國土資源部頒布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guī)范(試行)》辦理。
                          
長沙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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